南山樵夫:不要对“黑哨”赶尽杀绝
最近一个阶段“黑哨”们在全国各界的口诛笔伐下,惶惶不可终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其情其行,很是可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大多数人对“黑哨”深恶痛绝,大有不杀之无以泄民恨之感,对此,都在想办法,有人寻找证据,有人在研究法律,都想把“黑哨”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对自己过去的所看过足球比赛,很是后悔,原来看过的都是“黑哨”执法的比赛!?这真可憎恶,他们名字玷污了足球的神圣,他们的“黑哨” 行径的不可饶恕的,因此该绳之以法。可是经过几个月来全国范围内一连窜反黑行动,多是叫得响、喊得猛,而且就是那几个人小合唱,迎合的人很少,力度也不够,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心里就感到有点同情反黑斗士了,也对“黑哨”处理有了更新的认识,“黑哨”一定要处理,但不要赶尽杀绝,小范围内的“黑哨”存在是很有必要的。
原因之一:“黑哨”存在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长期艰巨的工作,精神文明是社会各界都在追寻的目标,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很多的成绩,社会风气日益好转,贪官污吏都被清除干净,中国的廉政建设成绩卓著,文明的行为无处不在,高风亮节的好关比比皆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好风尚已经遍地开花结果。但精神文明建设当中如果没有什么象“黑哨”这样的污点,再讨论精神文明建设仿佛就没有了参照物,因此在某些领域存在一点不正常的东西,也有必要,这些领域不能在社会的广泛范围内,那样危害大、影响坏,中国足球的这圈子正合适,可作为中国的腐败试验基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反面教材,“黑哨”存在有利于提高中国国际地位。
原因之二:“黑哨”存在对加强法制建设有利。目前就“黑哨”的受贿问题,是国家公务人员的范围,还是企业、法人的范围,最终还没有搞明白,说明我们的法律也有空白,中国社会上也还有中国法律管不着的人,这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是应该加强补充的,或者是有关领导部门,如人大、两高出来解释一下也可,也是对法律执行的规范。可见,“黑哨”的行为完善了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黑哨”们自己都不相信,他们对法律也有贡献。如果因此造成中国社会的断层,也是对社会发展的不负责任,缺少了很好的法律研究样本。随着中国入世以后各方面的发展,中国进入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个时期,体育的发展也会突飞猛进,中国足球还会对中国有所贡献。一定程度上“黑哨”存在,对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必要,对中国法律未来事情可能也会有帮助作用,“黑哨”的贡献在未来的法制建设中作为一个特有的人群发挥特有的作用。
原因之三:“黑哨”存在对中国足球发展有利。没有“黑哨”的中国足球几乎不可想象,一个人病了,只能用慢药,不可勇猛药,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不佳,不能承受么猛药的强烈刺激,否则会危及其生命,这就不是危言耸听。因此对“黑哨”不能赶尽杀绝,要适可而止,留一两个“黑哨”的种子,对中国足球发展很有利,足球发展不能跨越,足球发展要循序渐进,足球“黑哨”也不是一天发展起来的,要消除也得意一步一步来,着急不得,要逐步消灭,更有力度,更有杀伤力。各俱乐部已经适应了这个“黑哨”市场,忽然间没有“黑哨”,各俱乐部会很不适应,退出去的可能也会有的。只有“黑哨”有限范围的存在,才更有利于中国足球的良性发展。(万维读者网/竞技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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