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城冬奥会今天出现了已经发出去的奖牌又“改变颜色”的新鲜事:国际奥委会今天决定为加拿大花样滑冰双人滑选手追加一枚本届冬奥会金牌。组委会提供的资料表明奥运会历史上曾经出现了7起奖牌易主事件。
第一件发生在1912年奥运会,当时美国运动员吉.索普获得了十项全能和五项全能的冠军。但1913年,有人揭发索普在1909年和1910年曾经参加棒球比赛挣钱。国际业余田联对他处罚很严厉,从奥运会纪录表上删除了他的名字。当时的美国奥委会还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了正式的道歉。索普1953年去世,国际奥委会在1982年决定将两枚金牌授予他的家庭,并在1983年将金牌交给了他的孩子。
1924年冬奥会挪威人托.豪格获得跳台滑雪铜牌。50年后,一位挪威体育历史学家发现当时比赛在计分时出现错误,美国选手安.豪根应获得铜牌,豪格应该获第四名。在奥斯陆举行的一个特别的典礼上,豪根从豪格女儿手中接过了铜牌。
瑞典拳击选手因.约翰松1952年奥运会上因被判“消极比赛”而没有获得银牌。后来获得1959年世界冠军的约翰松终于在1981年得了那枚银牌。
德国花样滑冰选手玛.基柳斯/汉.鲍姆勒则经历了银牌得而复失,又失而复得的戏剧性故事。他们在1964年冬奥会上获得双人滑银牌后,因被指控已经签署了职业滑冰合同,于1966年交回了他们的银牌。1987年,他们又重新得到了这枚银牌。
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美国选手阿.罗宾逊因被判犯规而没有参加金牌决赛。经过美国官员抗议后,罗宾逊获得了银牌。
法国100米栏运动员米.夏尔多内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已经准备走上领奖台,但被告知根据照片显示她不是第三名,铜牌被授予美国运动员金.滕纳。3个半月后,国际田联推翻了原来的决定,又授予夏尔多内铜牌。她与滕纳的成绩都是13秒06。
最近的一起发生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加拿大花样游泳选手西.弗雷切特因为打分错误而与金牌失之交臂。当时其中一名裁判(巴西人)安.西尔维拉给弗雷切特的分数为8.7分,实际上她想给9.7分,但当时她没有被允许改正她的评判。最后克.芭芭——斯普拉格获得冠军。加拿大队提出抗议。1993年10月,国际泳联授予弗雷切特一枚金牌,芭芭——斯普拉格也被允许保留了自己的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