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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正式下令逮捕龚建平 律师及家属蒙在鼓里

www.creaders.net | 2002-04-10 10:15:57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4月8日,即龚建平被刑事拘留的第22天,北京宣武公安分局将一份绝密调查材料递交至宣武区人民检察院;4月9日,该院检察长正式下令批捕处--正式逮捕龚建平,并以商业受贿罪提起公诉。


  这意味着,之前众说纷纭的“黑哨定性”、“龚案证据”、“司法解释”已云开雾散,龚建平“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很小。按照有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天,之前早有内部说法:龚案不可能抵满37天期限。在过去的22天中嫌疑人龚建平确实交待了大量材料,唯一的障碍是:怎么给龚建平定罪提起公诉?在法学界争论不休的时候,有关方面的关键人物认为,以如此大案重案,如果按程序通过相关手续,则会贻误时机并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变化。所以,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中的“商业受贿罪”具有司法解释的作用。权威法律专家透露:如果龚建平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数额巨大的贿赂确为事实的话,那么个别要件的证据不足并不妨碍对龚定罪,高检与最高法院的表态表明,龚建不可能摆脱被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命运。“高检通知”具备司法解释作用,这就是本案的转折点。

  按照法律规定,批捕令下达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当事人的律师与家属。昨晚记者就此事询问了龚案律师王冰先生,他称自己尚未收到检察院的通知,甚至推测“这可能是正常的材料交换”。而龚建平家属索女士在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现在不知道任何事情”。但龚案调查材料已移交至宣武区人民检查院是不争的事实,批捕处也就此作出迅速行动--逮捕龚建平。由于相关执法单位的保密,以及批捕处做出行动已经是昨天下午,所以当事人龚建平的律师及家属并不知情,但按照规定他们将在今日得到龚建平的正式批捕通知。


在过去的22天中,龚建平只是以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后能不能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也众说纷纭。昨天下午宣武区人民检察院的批捕行动算是突破了困扰3个月之久的法律瓶颈。记者昨晚采访了有关人员,但龚建平在此案审理中究竟被认定是哪些场次收了钱、收受多少钱、带出多少相关人员等细节只有待到正式公诉以后才可能公开。


  权威人士指出,龚建平一案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意味着“黑哨”一案将向着更为严厉的方向发展。龚建平只是一个缺口,他这块坚冰被打破将使以后的连带人物的审理更为顺手,毕竟司法障碍将不会成为难题了。(大洋网-足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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