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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某媒体报道,在公安部的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络系统中,可以找到孙培彦的名字,而且还有孙培彦的身份证号码、年龄、居住地等信息。但是记者在登录了公安部的网站后,没有找到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络系统。在搜索中输入“孙培彦”的名字,显示的相关信息为“0条”。
由于昨天是休息日,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上班,所以记者为了证实孙培彦被通缉的消息,只能在网络上进行。但是,这一次,记者确实没有任何收获。在公安部的网站上,关于通缉令,只有A级通缉令才有记录,而据报道,孙培彦只是被B级通缉令通缉。(孙玮)
孙培彦其人
今年37岁的孙培彦从北京体育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广州体育科研所工作。1998年在央视体育部工作过一段时间,1999年受聘于中国足协裁判办公室协助进行裁判工作,同年与前妻离婚,搬进了现在通缉令上所写的北京首体南路1号院平房1号。
2000年孙培彦因某些问题而被中国足协解聘。关于孙培彦离开中国足协的原因有两种说法:在裁判界流传的说法是因为经济问题,当时裁委会在贵阳召集裁判员开会时,他手头掌握一笔数目不小的经费,负责与会的裁判员开支,后来因账目不清被贵阳方面告到总局,加之此前就有一些不利于孙培彦的传言,总局终于发话让孙培彦离开。另一种流传于足协内部的说法是嘴巴问题,当时闹得风风雨雨的王俊生要离开足协就是孙培彦向四川一家报纸透露的,此事后来迫使几家报纸负责人赴京作检讨,而孙培彦也就此离开足协。由于孙培彦是足协临时聘用的人员,所以他离开的原因连一些部门领导都不清楚。
一位足协的工作人员在谈到孙培彦时,认为这个人很能干,整天都显得很忙。而与其相熟的人介绍说,孙培彦离开足协后没有什么正经事干,只能在足球圈内混。前一段“反黑”期间,他还呆在北京,因为媒体已经报道他与行贿裁判一事有关,有熟人还劝他主动去自首,但他未听劝告,之后大家就失去了他的音讯。
上周?就传出了他被公安部门通缉的新闻。
孙培彦前妻:不愿再提这个人
昨天晚上,记者偶然得到了孙培彦原住所的电话,一个自称是孙培彦前妻的女士接通了电话,但是她拒绝再谈孙培彦这个人。
在承认是孙培彦的前妻之后,这位女士并没有因为知道了记者的身份而主动回避,但是她却不愿意多说孙培彦这个人:“这已经是3年前的事情了,我们在1999年离婚之后,他就搬走了。”至于孙培彦搬到了什么地方,对方称并不知道。
由于1999年孙培彦正在中国足协工作,所以记者在电话里向对方询问“孙培彦当时在足协做什么具体工作”时,孙的前妻说:“我真是不太清楚这件事,因为在那个时候,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之后,对方还补充说:“我和孙培彦,应该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愿意再提起这个人了。”
在结束通话前,记者问对方知不知道孙培彦现在的情况,孙的前妻很肯定地说:“我确实不是很清楚。”(孙玮)
桂生悦:有关部门一直在查
昨天记者就中间人孙培彦被通缉一事采访了桂生悦和宋卫平两位“反黑老总”。吉利前总经理桂生悦对记者说,听说这个消息以后他一点都不觉得惊奇,他对记者说有关部门非常重视黑哨事件,而且一直在深入地调查着。桂生悦表示:凡是涉黑人士,谁被抓起来都不奇怪。
桂总说,他也是从报纸上得知这个消息的。他告诉记者,听说孙培彦被通缉时,并没有觉得惊奇:“我觉得很正常,前一段时间大家都去关注世界杯,媒体对扫黑事件报道得也比较少,很多人都以为扫黑是不是就这样偃旗息鼓了,但我非常清楚有关部门一直都在查这个事情。就在一个月以前,有关部门还在找我了解情况呢。”桂生悦说,有关部门一直都非常重视黑哨事件,调查一直在进行,“调查到具体某个人身上的时候,那人不见了,公安部门当然要通缉他了。”
桂生悦告诉记者他并不认识孙培彦,也是在“反黑风暴”开始之后才听说有这么个人的。“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孙培彦和吉利俱乐部应该是没有交易的,有关部门找我调查情况的时候也没有说起过孙培彦。”
当记者问到:“孙培彦以前的身份是足协官员,你觉得他被通缉是不是预示着从深层次挖根子有点希望了?”桂生悦笑笑说:“这我就不好说了,因为我和足协打交道的时候,也没有进行过什么交易。”
然后桂生悦再次向记者描述了阎世铎听到“图穆被收买后无动于衷”的情况:“当时在总经理会议上,我告诉阎世铎有人出20万元收买当时效力于吉利队的图穆,但是他无动于衷,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一句话都没有问我。他们不是一直说没有证据没有例子吗?我以为这样具体的例子告诉他,他们肯定会非常震惊非常重视,没想到他竟然一点点反应都没有,这让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随后,记者又打通了另一位“反黑斗士”——绿城俱乐部老总宋卫平的电话,宋卫平表示因为没有得到确定的消息,所以无法发表评论,随后他还向记者打听了事情的最新进展。(刘静)
龚案进展:龚建平一案还没提起公诉
昨天,记者从宣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尚未就龚建平一案提起公诉,案件尚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接手案件后,审查和起诉阶段最长期限为5个月。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龚建平是在今年4月18日正式被北京市宣武区公安分局逮捕的,所以目前并没有超出5个月的期限,这样,龚建平一案仍然在调查取证阶段,实际上也在情理之中。
其实龚建平的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为什么要这么长的时间进行取证呢?昨天,一位法律界人士称:因为龚建平案在我国刑事审判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无论是犯罪过程还是犯罪罪名都是新的东西,需要把各种证据彻底搞清楚,调查准确,才能保证公诉的提出,保证法院的顺利审判。
龚建平的律师王冰早在龚建平被捕时,也曾经说:“龚建平的案件,大概会在1年左右的时间内见分晓。”
看来,对于此案,我们仍需耐心等待。 (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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