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被退公安机关 检察院认定需补充侦查
9月16日,龚建平案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移送至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之后,龚建平何时被起诉便成为引人关注的焦点。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正常情况下,检察院应该在接到案卷后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复杂.重大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10月16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将龚建平案退回宣武分局,认定此案需要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收到案卷后,如经审核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可以
自行侦查,也可以把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这意味着,宣武分局会在一个月之内对龚建平案补充侦查,随后再次将案卷移送检察院。一旦经过补充的案卷,还不能被检察院认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案将有可能二度被退回宣武分局补充侦查。如果本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过程,那么起诉的时间将会推迟至2003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之间。
龚建平的律师王冰以及家属是在10月18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为龚建平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得知此消息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移送检察机关后,其家属.律师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18日,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告知王冰,申请龚建平取保候审的手续将被移交给宣武分局,由他们决定是否同意。事实上,在龚建平被逮捕之后,他的家人已经向宣武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当时没有被批准。由于目前案件被退回宣武分局补充侦查,正进入敏感阶段,因此宣武分局此次同样不会批准龚建平取保候审的申请。(新浪体育 /赵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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