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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声明:从没贿赂裁判

www.creaders.net | 2003-07-25 10:18:2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上海东方在上赛季CBA联赛中苦苦挣扎,最后仅名列第十,这一次,他们所面临的麻烦很显然更引人注目。


  昨天,《球报》发表了题为《10万元牵出篮坛案中案》的文章,文中报道,一个名叫张骅伟的辽宁鞍山人向该报爆料,说上海东方男篮曾经在2003年3月份的联赛中以一张20万元人民币的汇票,从他的“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套取了1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这笔钱,东方男篮是准备用于贿赂大鲨鱼主场与某南方强队一战的主裁判。

  据张骅伟自己说,这笔钱他交给了上海东方俱乐部的出纳周女士。

  1998年5月5日,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任命张骅伟为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负责人?法人代表?,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全权委托张骅伟办理训练基地的有关手续和管理训练基地的各项工作。

  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董事会在2001年9月4日免去了原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张骅伟的基地负责人职务,任命李耀民为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负责人。

  这篇报道是迄今为止中国篮坛第一次关于贿赂裁判问题的报道。

最新进展

  张骅伟:我今天去公安局举报

  记者:今天从《球报》看到了一条消息,他们报的和你讲的有没有出入?

  张骅伟:都没有出入。

  记: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张:去年姚明走以前我来以后,可能是10月份。

  记:向我们谈谈你向《球报》报上海东方男篮贿赂裁判的事情吧。当时具体是怎么回事?

  张:2000年2月中旬,当时我还在上海,一次李耀民打电话找我,我到办公室他跟我讲,给我一张20万元的汇票,回去后换成10万元现金给他拿回来,我问这现金做什么用,他说和广东队这场球我们想赢,要给裁判。我开始不同意,他逼着我去,把机票还给我报了。

  记:具体哪天知道吗?

  张:2000年2月中旬左右,当时上海队连续两个主场,宏远一场,宏远前面一场,只要查一下秩序册很清楚。

  记:你自己有没有查到这场比赛的裁判是谁?

  张:没有,这个不怕查,有赛程表就行了。

  记:这笔钱,你只是给了俱乐部的出纳周女士了,她给了谁你都不清楚,一点儿证据都没有?

  张:一点都没有。我相信司法部门有这个能力。

  记:出于什么目的?有没有报私仇的成分?

  张:别的没有什么,我和东方俱乐部打过几次交道,觉得他们的经理李耀民做事非常不负责任,我也不想让《球报》帮我怎么样。因为我和《球报》的记者当时讲了,这种事情得到司法部门,所以今天下午,我就到徐汇检察院去了,一个姓屈的人跟我说,这种有限公司(指上海东方男篮俱乐部)应该到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明天我要报到公安局去。

  记:那么你还是决定报案了?

  张:我觉得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做的。我是这么认为的。

  记:有报私仇的成分吗?

  张:我个人觉得没有,到现在还没有。

  记:在篮球圈干了几年了,你所涉及的贿赂裁判的事除了这一次还有别的吗?

  张:没有了,就这一次。

上海东方声明:我们从没贿赂裁判

  昨晚22时整,本报接到了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函件。内容如下:

  东方篮球俱乐部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容律师、侯杰律师,发表严正声明:

  张骅伟曾任东方篮球俱乐部鞍山训练基地负责人,因涉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学员学费不入账,占为己有,已由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决定立案(案号为:安东检反贪字,<2002>第25号)。现此案正在侦查中。

  今天,张骅伟以向媒体抖猛料的方式,举报东方篮球俱乐部10万元贿赂裁判。对此,律师严正声明:东方篮球俱乐部已决定在近日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诉讼。

  东方篮球俱乐部希望各媒体对采访犯罪嫌疑人张骅伟应予慎重。如有任何以讹传讹的不负责任报道,损害东方篮球俱乐部法人名誉权的,东方篮球俱乐部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媒体责任的权利。

  与此同时,记者还收到了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在2003年7月24日下达的一份“犯罪嫌疑人张骅伟立案侦查情况说明”,如下:

  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你单位举报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鞍山训练基地前负责人张骅伟涉嫌犯罪一案,经初查,我单位已正式决定立案,现此案正在侦查中。

  还有一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驳回张骅伟的舅舅王景生状告上海东方男篮曾经向自己借款50万元拒绝还款的诉讼,张骅伟在这个案件的身份是第三人。

各方反应:李耀民:这小子诬赖人

  昨天,记者拨通了上海男篮俱乐部总经理李耀民的电话,他刚刚从美国回到国内。还没等记者说完这事,李耀民马上说:“他妈的这小子诬赖人,就此事我们会发一个通稿的,你和我们办公室联系一下。”

  记者按照李耀民说的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人就是张骅伟所说的接了那10万块钱的俱乐部出纳周女士。周女士在给记者的电话里说。

  “我们现在真觉得这个人莫名其妙,他知道到法院是损兵折将,现在改成了求助媒体了。”

  “他说把钱给我了,拿出证据来说话呀,如果给我了我没交给俱乐部,那不是说我贪污吗?我和张骅伟没有任何私仇,他怎么这样呢?”

  “他上次就制造了一张假借条,说我们从他舅舅那里借了50万元,后来我们打官司赢了。”

  “裁判问题一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俱乐部避嫌,从来不接待裁判,裁判在上海一直是上海体育局接待的,费用是篮协出的。”

  “我的感觉是用我们上海话说羊肉没吃到反倒惹了一身羊膻气。我自己现在一点都不着急,如果牵涉到我,我是俱乐部一分子,即使真有这事也有俱乐部在呢,有领导在呢。”

篮管中心:不方便

  昨天下午,记者打通篮管中心主任李元伟的电话时,他告诉记者在开会。晚上,记者再次拨打李元伟的电话时,已经关机。

  随后,记者拨通了篮管中心副主任胡加时的电话。“我还不知道这事儿呢,你是第一个告诉我的,是网上说的吗?”

  记者告诉他是《球报》报道的。“那我也没看到,不方便。”“那么接下来你们会去了解吗?”记者追问,“先了解一下事实情况再说吧。”胡加时说。“去年联赛时很多俱乐部反映客场难打的问题,当时我还采访了关于裁判的问题,你说裁判问题肯定要从严管理……”“那是当然的。”“那么现在有人公开报了这个问题,中国篮协现在会怎样面对这个问题?”“我现在对这个问题不能发表意见。”

《球报》总编:我们只是如实记录

  随后,《球报》总编辑郝洪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之前我们经常听说篮坛会有这样的事情,现在这个张骅伟突然给我们打电话,自称是鞍山人,为了和上海东方俱乐部打官司专门住在上海,然后说了‘贿赂’裁判这事。我们觉得这是大事,就特派记者采访了他。”

  以前《球报》因为一个报道被上海中远俱乐部起诉并且败诉。“但不能因为这样就不敢报新闻了,我们不怕打击报复,但这次我们处理得非常谨慎,不带任何观点,不发表任何评论,我们详细地采访了事件双方,都有录音,稿件也都是经过律师过目的。”

  最后,郝洪军说:“足坛已经有了一个龚建平,篮坛不能再出了,我们只是希望这篇报道在中国篮坛能引起警示。” (北京娱乐信报/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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