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决不许拖欠工资 违者取消中超资格
“不彻底解决拖欠工资奖金方面的问题,就丧失了进入中超的资格。中超是中国职业联赛的全新平台,决不允许有这样类似包工头拖欠工资的行径存在!”针对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之事,联赛部主任郎效农昨天向记者如是表示。
据记者了解,最近三个月以来,某些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足球协会反映了少数俱乐部拖欠工资奖金的情况,部分外籍球员直接上书足协高层阎世铎等人,甚至还向国际足联直接申诉,给中国足球和职业联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联赛部主任郎效农表示:“俱乐部不能按照工作合同的规定,按期发放工资奖金,甚至长期拖欠的行为,不但有悖劳动法,也对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足球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俱乐部的根本利益,中国足协昨天正式向各俱乐部发文,要求各俱乐部严格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对待与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按期发放工资奖金;足协特别强调要求各俱乐部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补齐此前拖欠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并且在在2004年注册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将2003年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全部发放结清,在注册时提供上述人员签字的确认材料。足协方面指出如果不能执行、完成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确认材料的俱乐部,其球队将不能参加中超、中甲或中乙联赛。
据悉,足协联赛部本周先后致电青岛海利丰、哈尔滨兰格、辽宁中顺等俱乐部,要求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解决拖欠球员工资奖金的问题。针对各俱乐部的不同情况,足协官员向记者解释:“哈尔滨兰格方面所欠的工资和奖金数目并不高,只不过由于俱乐部的资金流动方面出现的问题,俱乐部已经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积极解决问题。青岛海利丰俱乐部和那八名球员的情况略微复杂,我们已经要求双方尽快协商解决此事。”在谈到对于该项规定的具体执行时,足协人士特别要求俱乐部和球员双方都要增强法制意识:“我们要求只有在前一个赛季的工资奖金问题解决之后,俱乐部和球员双方都签字认可之后,才能进行运动员的转会。但有些俱乐部和球员处于某些考虑,并未解决财务问题就签名认可,因此导致了此后在财务问题上的扯皮。我们希望有关各方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Tom、浦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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