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局“边控”郝海东 限制郝海东出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了北京格威特公司向东城区法院提交的“关于限制郝海东出境的申请”,1月17日(周一)8时30分,郝海东的名字出现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边控”名单上。这就意味着郝海东只有在偿还格威特430万元的情况下,才能从边控名单上消失。
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此次针对郝海东采取的“边控”措施,仅限北京一地,大连方面目前还不知情。不过,虽然“边控”仅指出入境,但东城区法院法警队一旦掌握郝海东到北京的行踪,可以按照“强制执行书”的司法程序对郝海东采取必要的措施。
“一地边控”仅限北京
据了解,如果采取“全国边控”措施,显然仅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家批准是无法做到的,因此此次北京法院方面采取的“边控”措施,采取了技术性处理,即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麻烦,选择了北京一地作为“边控”基础。北京法院方面目前非常了解郝海东本人即将到英国大使馆签证,并从北京国际港即首都机场飞赴英国的详细情况。这些情况很可能是格威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方面提供的。
按照常理,要想限制目前担任大连市西岗区人大代表的郝海东出境,除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外,还需要与大连公、检、法方面协调立场,并且需要与西岗区、大连市,乃至全国人大进一步协商,因此整个程序极其复杂,但北京法院避开了。另外,按照程序,在“边控”措施酝酿开始,就应在第一时间立即通知本人,但目前身在大连的郝海东仍然不知情,造成这种情况显然是“一地边控”的结果。
据了解,法院在2004年8月4日判决郝海东需偿还债务的判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已经通过有效手段通知了郝海东,他应当是知情人。沿海集团方面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而且格威特方面已经向东城区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东城区法院执行庭在无法以有效手段联系上郝海东的情况下,强制执行书也就成为一纸空文,但是,这个一纸空文却完成了法院“必要的手续”。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就只剩“边控”和全国通缉这两项最高等级的严厉措施了。
尚未请大连方面配合
北京市政法部门有关人士承认:对郝海东实行“一地边控”,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但还没有及时与郝海东做进一步的沟通。据说郝海东的联系方式是由原告格威特提供的,但目前已经无效。此前,由于区级法院的能力达不到,只是在开庭、宣判结果、强制执行时,通过大连实德俱乐部渠道与郝海东联系。
按照司法解释和法院的常规做法,东城区法院要想对身处异地的郝海东执行强制执行,有两个办法:一是派人到大连直接执行,比如和大连公、检、法方面协调立场,当然这要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授权;二是直接委托大连方面对郝海东的动产、不动产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但截至目前,这两条都以“找不到郝海东”为由暂时没有采取。
离开大连就有麻烦
沿海集团和格威特公司的官司正在执行庭运作,北京各区级人民法院都配备了法警队,他们负责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从郝海东进京路线上说只有两个,或飞机或火车。现在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法警掌握有关线索,他一进入北京市,北京法警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郝海东出境,则可用“边控”措施。作为足球界一介名流的郝海东,很可能离开大连即遭麻烦,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东城区法院法警队一旦掌握郝海东到北京的行踪,可以按照“强制执行书”的司法程序对郝海东采取必要的措施。换句话说,郝海东进京遇到阻力,很可能在飞机场或火车站即遭遇法警。事态出现如此严重的结果,恐怕是郝海东不可能想到的。
据悉,强制执行共分警告、罚款、拘留、监视居住多个等级,由于《强制执行书》极为保密,所以目前还不知道法警会对郝海东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方式。 (足球报 、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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