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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黄健翔又发言:仍在待业 感谢南方周末

www.creaders.net | 2006-12-02 15:27:5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根据今日(12月1日)《东方早报》报道:一档集体育、娱乐于一体的节目令黄健翔加盟重庆卫视一事峰回路转。11月28日晚,在原央视导演、现任“第一次心动”的总导演周稚舜的陪同下,重庆卫视台长李晓枫、重视文华总裁翟雪源一行与黄健翔进行了两个小时的会谈,最终双方达成合作意向。至于具体年薪,重庆卫视方面并未具体透露,周稚舜只是表示:“黄健翔的价值远不止100万元。另外《北京娱乐信报》与《华西都市报》也在今天分别刊登了“传黄健翔将签约华谊”与“黄健翔以嘉宾评委身份加盟湖南卫视”的新闻。

正当签约一事扑塑迷离之际,黄健翔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开腔澄清“至今还没有与任何一家公司或机构签约,也就是说至今仍然在待业状态。”并且对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关于“黄健翔专题”的意见发表了终极说明。

黄健翔关于“签约”事件的原文

一、本人至今还没有与任何一家公司或机构签约,也就是说至今仍然在待业状态。虽然有很多热情诚恳的待遇优厚的邀请,但是我本人十分小心谨慎,没有作出最后选择。

二、感谢所有关心我,邀请我的朋友,谢谢你们对我的认可。请理解我的小心和谨慎。如果我现在没有答应合作,只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还不合适,不胜任你们提供的项目。今后有机会,我一定愿意为你们效力——当然,前提是,你们依然看好我,给我机会,而我又足够称职。

三、多年以来,直到我辞职以前,我都是以一名体育节目主持人的身份被大家所认可。但是,如今,我只是一名普通体育节目的观众,一个最普通平常的球迷,跟大家一样。所以,尽管我仍然和以往一样,把体育作为自己的爱好,会继续关心各种高水平赛事,但是,希望大家不要再把我当作什么专业人士来要求了,我的球评也好,体育评论也好,都是一个普通观众的言论,大家愿意来看看听听,是我的荣幸,但是,决不要再拿我的论点当作权威专家了理论了——如果您从来就没这样想过就更好了。

四、很多朋友最近开始关心亚运会了,并且通过各种渠道问我是否还关心中国体育、关注亚运会。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会跟大家一样关心亚运会。也会在一些有感而发的时候写点东西。

当然,我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态都处在不稳定时期,所以,可能不会想那些一直支持我的铁杆球迷希望的那样了。这一点,也请大家谅解。

今天是星期五,祝各位朋友周末愉快!

黄健翔感谢《南方周末》原文

本来,我已经铁了心什么也不说了。

但是,今天,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感到,我们生活的世界,毕竟还是有正义和光明的。

所以,我必须说,感谢《南方周末》。尽管,还有一些最无缘无故的伤害,没有给出解释,但是,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只希望就此事发表言论的人,能够仔细认真地看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和两面的声音之后,再参与到争论里来,别胡乱放炮,伤人伤己。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教训。

为了大家了解情况方便,尽管我的博客跟董路的有连接,还是把相关内容放在下面。

董路博客《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对黄健翔专题表意见》

“黄健翔专题”发表后,反响巨大,并引发社会争议。为厘清这一社会争议,“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启动调查程序,对该报道操作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了了解、核实,并依据本报的新闻职业规范标准,进行了认真比照,现形成书面意见,予以公布。

一、报道动机

本报自创刊以来,从未将“搞垮、搞臭某个人”作为报道的目的或终极目的,相反地,本报倡导并实践这样的职业伦理:即使是报道大奸大恶之徒,亦要保护其“作为人的尊严”,亦要发掘其“作为人的复杂性”。

审视“黄健翔专题”的策划与选题管理的全过程,本委员会未发现任何不道德的动机。经了解,在选题策划与操作中,参与操作的编辑、记者,对作为报道对象的黄健翔在专业领域表现出的水准和个性,基本上都持欣赏态度。

该选题的启动,源于对人物“纯粹的新闻价值”的判断;报道的目的,是想展现一个有个性的人真实的内心,以及他折射出的这个变动的社会的若干现实。本报的报道没有否认黄健翔的个性与刻板的体制之间的矛盾;对他本人,既表达了赞誉性的评价,也表达了一些同事和朋友基于亲身经历给出的负面评语。报道避免了“非好即坏”、“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呈现了人性的复杂,符合本报的认知理念。

二、消息源

本报新闻职业规范要求:尽可能穷尽所有能找到的采访点,以使报道更接近于真实。

从“黄健翔专题”的操作过程来看,采访者采访了大量的消息源,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判断的形成,是建立在对核心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士的充分采访上的。在基本事实与基本事实判断层面,本委员会未发现诸如无消息源的个人主观意见作为报道内容之类的新闻操作硬伤。

本委员会认为,此组报道对黄健翔辞职事件作了本质的还原,在众声喧哗中发出了负责任媒体应有的清醒的声音。这是这组报道最有价值的地方。通过深入、多向度的采访,黄健翔辞职这一个人选择,被发现是“过度阐释”,部分媒体给黄健翔附丽了“反抗体制”、“捍卫自由”等过于宏大的寓意;事实真相用董路的原话“他辞职只是因为有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去处”大致即可概括。

三、技术水准

该报道的采访者采访勤勉,写作流畅,较好地还原了一个焦点事件与焦点人物。但在中性客观方面,略有瑕疵:

1.叙述

本报鼓励作者叙述的个性化,但不能有违新闻技术指标。

该专题的主稿,特约撰稿人在个别叙述中不够克制,掺杂了个人评判,尽管个人评判并未违背客观事实,但如能以更佳的新闻技术予以处理,将更有利于信息的传达和叙述的客观。如“11月11日,这个光棍的节日,他在博客上沾沾自喜的宣布……”,其中的“沾沾自喜”不应以记者之口在主语是“他”的陈述句中出现;再如“他同时认为自己是一个知识分子(难道是因为出过两本书的缘故吗?)”,括号中的语句是不应有的轻佻。对此类问题在见报稿中出现,编辑亦负有重要责任。

2.求证

本报要求采编各环节都需对报道所涉事实进行尽可能多的核实。

在该专题对话稿中,作者、编辑对个别硬知识的求证应更严谨。如“麦克·斯马克”到底是谁,记者、编辑应该摒除采访对象的发音和“是打网球还是打桌球的”的干扰,更耐心地求证。

3.与采访对象接触时的言行

本报向来鼓励采编人员在采编过程中突现个性,并以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呵护、激励采编人员的个性;在突现个性的同时,本报也要求采编人员应以尊重新闻职业的尊严、尊重本报和新闻共同体的价值观为底线。

本次采访者之一的特约撰稿人是一位个性鲜明、自有文风的女性,为了采访的顺利,为了体现亲和,曾有自嘲式的表达,表达内容有触底线之嫌。但本委员会认为,自嘲是一种口语修辞,其内容当或不当,当事各方可仁者见仁,但不应成为事后人身攻击的理由。

四、社会争议涉及的问题

在尽量充分地了解对该专题报道的社会争议之后,本委员会认为,在所有的争议中,对此报道的基本事实——报道对象是怎样一个人,以及此报道的基本事实判断(即辞职事件的本质),都没有基于具体事实的反驳,这也说明该报道的基本事实和基本事实判断并无硬伤。

因此,本委员会着重对牵涉到新闻职业规范的两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1.是否对采访对象的话断章取义?

据了解,采访结束后相关采访记录就发给了采访对象董路确认,并按董路要求进行了修改,其中有两处未按照董路意图修改。

这两处是:“你现在可以把他看成是(类似)范冰冰(那样的娱乐明星)”;“40多年,米卢是唯一带着中国冲进世界杯的人。(至少中国足球领域里相信一个真理,胜者王侯败者寇)。”其中,括号内文字为董路所加,未见报。

编辑解释的理由是:前一处不照加是为了照顾上下文、保持口语化,且无损原意,又更加精炼。比如“你现在可以把他看成是范冰冰”一句,“范冰冰”在语境中一看就知道是个比喻,就像说“你是雷锋”,读者即知其意乃为“你是类似雷锋那样的先进人物”。后一处是因为董路加上的是一句评述,没有增加新的信息,也没有文意的调整,考虑字数限制,没有加上。

本委员会认可编辑的解释,并认同编辑正当地行使了其对稿件的处理权。但同时提请所有编辑注意:此类不取确认者意图处,应该在发稿前同采访对象沟通、再沟通,力争共识,以免除不必要的误解。

2.采访结束后,采访对象为何联系不上采访者?

经调查,特约撰稿人在采访后因“怕麻烦”,多次未接采访对象的电话,此属事实。

本委员会认为,特约作者此举有违本报新闻职业规范,建议采编中心给予批评,并提请本报所有记者编辑以此为鉴。

综上所述,“黄健翔专题”报道在基本事实、基本事实判断方面没有问题,是一组质量较好的新闻报道;见报稿及作者、编辑在工作中存在某些瑕疵,作为一个素有责任感、公信力的媒体,理应在这些细节上精益求精。此次事件引起的社会反响较大,外界的批评、非议乃至攻击,不管对错、真假,都是我们自省的机会,前进的动力。

董路关于《南方周末》“人物报道事件”的终极说明

1,作为南方周末该专题数天内先后接受该报一名记者和一名特约记者数次长达数小时电话采访,并有10段话语将近1000字被最终直接或间接引用于见报稿件中的一名被采访对象,我本人具备对相关稿件与相关采访人发出质疑的理由和资格;

2,我曾经在11月26日一篇题为——《请南方周末“划时代”记者回答6个问题》的博文中有过如下表达:如果你(注:指该报特约记者)不正面回答我的提问,即使未来你说得再多,这也将是我就此事的最后一篇文字。

事实上,该特约记者此后多日没有以任何形式正面回答我上述的提问,但在“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公开发表了关于“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中对相关问题做了间接的回答,故我决定再度撰文对此事发表看法。

3,感谢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在相关专题引发广泛争议之后,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启动调查程序,对该报道操作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了了解、核实,并依据本报的新闻职业规范标准,进行了认真比照并形成书面意见予以公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读者与关注此事件的人们还原了一部分事实真相,纠正了一度被混淆的是非。

4,对一个人或者一件事,观点可以与无数种,情绪可以有无数种,谎言也可以有无数种,但事实真相只应该有一种——在与事实相关的所有问题上的答案只能有两个——“是”,或“不是”。

比如,该特约记者是否在采访之前承诺“稿件发表之前一定要经新闻当事人(黄健翔)核对”?该特约记者在发稿之前又是否履行了此承诺?该特约记者是否在采访结束后长时间不接听不回应被采访对象的电话?以及类似“如果刘**像我一样,早就被开除600次了”的话语是否真的出自黄健翔的口中,包括突兀引用我一大段相关话语中的最后一句——“你可以把他(黄健翔)看成范冰冰”是否存在人为设计的断章取义?

上述问题只不过是该记者采访过程、写作过程中所暴露的诸多技术、操守问题中的一小部分,所有的问题本都可以用“是”或“不是”来回答。遗憾的是,在此之前,至少被采访对象心中的类似疑问始终没有得到相应的明确回答,这也直接造成该事件日趋混乱的舆论形势的呈现。

5,该特约记者究竟是如何采访黄健翔以及其他人的,我本人无从知晓也无从考证,一直以来,我只是依据我个人接受该特约记者采访前后的切身感受提出相关质疑,我坚持以为:该特约记者采写过程中存在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手段;有着不恪守承诺、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品质;而事后其在个人博客以及接受相关媒体采访中又体现出文过饰非、避重就轻甚至满口谎言的特征,对于上述判断,本人均有相关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

6,我欣慰地看到,一直以来以追求新闻真实性为己任的南方周末在此事件的处理与表态上,并没有一味相信与维护一位缺乏诚信与诚实的特约记者,彰显出大报的大家风范;尽管在诸多更为关键性的点上,该报或许考虑到该特约记者此前的突出贡献与未来的生活前途没有给予更直接、更切实的调查、求证乃至批评,但作为一位被采访对象同时也是一位新闻同行,我对此表示足够的理解并放弃继续深究。

7,现在,任何一位有头脑的旁观者都应足以认清事件争议的根源,一个最最简单的问题是:所有涉及此风波中的人当中,究竟谁在说谎?究竟谁失缺诚信?究竟谁有炒做之嫌?

8,我本人在该事件过程中,因没有更平和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愤怒之下写过类似“穿上裤子就不认人了”以及曾直接引用该特约记者对我亲口所言“关于做记者与做鸡”的自嘲话语,尽管并无点名道姓,也并非无端指责,但还是感觉有失体统,故在此向我博客的阅读者真诚道歉。

9,最后我也想真诚地对该特约记者说一句话:今天你在“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会”公开发表了关于“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之后,依旧在某网站搬弄是非为自己做着所谓的辩解,请你继续你的表演,好让更多人能看清你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

10,祝南方周末越办越好!坦白讲,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我们都不小心遇到了我们本最不愿意遇到的人,这是我们共同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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