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不是奥运赞助商,却使用与奥运赛事相关运动员作广告代言。中国广告协会认为,这种奥运运动员代言非赞助商的广告也属于隐形侵权,将在8月1日至27日广告控制期间停播。
昨天(1日),中国广告协会向所有广告经营者发出营造奥运广告市场环境通知:将按照赞助商名录对奥运广告进行监督,从8月1日至27日北京奥运会期间,非奥运赞助商在广告中如果邀请了现役并参加本届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官员等作代言,在没有得到奥组委的特别授权和批准下,将无法在媒体刊播。
据记者了解,目前使用参赛运动员作代言的非奥运赞助商有不少,包括:用跳水队员胡佳作代言的“耐克”,用跳水运动员作代言的“雅芳”,用刘翔作代言的“安利”和“卡迪拉克”,还有签下国家羽毛球队的“361°”。此外,“美的”携手中国国家跳水队、“东芝”请来郭晶晶(wiki)演绎、“长虹”邀请中国乒乓球队、“康佳”请来国家帆船帆板队、TCL携手中国女子网球队……前不久,跳水名将郭晶晶又出现在“韩泰轮胎”的广告中。而与参赛运动员“结缘”最多的要算是“安踏”了,20公里竞走选手李高波和宋红娟,击剑三剑客谭雪、王磊、张亮亮都在广告中纷纷亮相。这些广告的表现形式都是以运动员与产品的搭配,和奥运赞助商的广告手法如出一辙。
谁都知道,奥运市场是块大蛋糕,而奥运期间的广告宣传更是“寸秒寸金”,这些花重金签下体育明星的非赞助企业对奥运期间“禁播”有没有准备呢?安利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告诉记者,他们将从明天开始陆续撤下由刘翔代言的广告,以响应奥组委和中广协的规定。安踏品牌负责人表示,暂停刊播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早已做好准备,但目前不便透露。361°品牌也表示,奥运期间会有合适的广告安排,详情还不便公开。“损失多少会有一些,但是关于奥组委防范奥运隐性营销的举措,其实今年年初就已经明朗化,因此企业大多有计划安排这一时期的广告投放”,一家企业表示,届时将广告片稍做剪辑处理就不会触犯“界限”。
中广协同时表示,广告中出现“2008”、“北京”、“火炬”等关键词,也是一种隐形侵权。中广协秘书长助理李方午指出,如今一些企业通过打“擦边球”,让自己企业的品牌和奥运会挂起钩来,形成独特的“奥运隐形营销模式”。协会将对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广告责任者采取“第一次劝诫——第二次劝诫——第三次通报批评,其中涉嫌违法广告报请国家工商总局甄别”的程序,实施自律劝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广协投诉和举报。
受影响的广告商:
刘翔代言安利
刘翔代言耐克
姚明代言中国联通
姚明代言百事可乐
易建联代言耐克
郭晶晶代言东芝
张怡宁代言达能
林丹、谢杏芳代言百事可乐
林丹代言肯德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