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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代言产品惹麻烦 生产厂家被告上法庭

www.creaders.net | 2010-04-03 10:47:05  中评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因认为由姚明出任形象代言人的“任我游”GPS导航产品侵犯了“任意游”的商标专用权,“任意游”权利人张先生将“任我游”的生产厂家北京某科技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50万元。

  4月1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任意游”、“任我游”两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成为当日庭审的焦点。

  2003年8月15日,张先生申请注册了“任意游”商标,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网络通讯等通讯导航设备。

  2006年12月,张先生许可北京某通信技术公司使用“任意游”商标,用于生产GPS车载导航仪。

  张先生诉称,通信技术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经常有消费者甚至部分分销商将其生产的“任意游”GPS网络通信产品和手机产品与被告科技公司生产的“任我游”GPS通信产品发生混淆,影响了其产品的正常销售。

  张先生认为,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任意游”近似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在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据法制日报

  2004年6月28日,李宁公司在香港上市,受到市场追捧。

  去年华谊兄弟成为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之一,导演冯小刚、张纪中及演员李冰冰、黄晓明、孙晓璐、张涵予为公司股东,其持股市值因华谊兄弟上市而大幅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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