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巨星姚明向内地一间涉嫌盗用其名字的体育用品公司索偿千万元一案,前日在武汉中级法院开审。姚明指有关公司生产的「姚明一代」品牌服装和鞋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据报道,目前中国商标网上有48个品牌有「姚明」的标志,但均跟姚明本人无关。
《武汉晚报》报道,案中被告为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姚明的律师表示,姚明是国家队和美国休斯敦火箭队的主力中锋,为中国公众熟知。被告擅自将「姚明」、「姚明一代」作为商标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此举足以令人误认为姚明与该品牌有特定关系,进而「误买误认」。
前日在庭审中,姚明律师以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受侵犯为由,提出1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同时要求被告不得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姚明」或包含「姚明」字样的商标;立即停止侵害姚明肖像权的行为,并在指定媒体道歉等。
被告方则当庭辩称,「姚明一代」的产品没有侵犯姚明个人的权益。被告称,该商标是经香港姚明企业公司授权许可的,且早在2001年姚明出名、姚之队关注品牌价值之前就已申请。该品牌表现的是与姚明以及其他叫「姚明」姓名的一代人。
「在武汉,也有一些名叫姚明的人。不能因为姚明是体育明星,就不让其他人使用这个名字。」辩方称。而对于姚明的肖像和签名,如有出现,则是个别产品专卖店的行为,与武汉云鹤公司无关。因案情複杂,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据报道,「姚明一代」商标早在10年前申请注册,但一直未获得商标证书,无法成为注册商标。内地近年出现包括「姚明一族」、「姚明世家」等大量冠以姚明名字的体育用品,直到去年3月,姚明才破天荒地发表声明,称自己从未授权给除锐步(Reebok)之外任何其他运动服装、鞋类公司利用个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不仅仅是姚明,知名体育明星李娜、丁俊晖等人的姓名也早已被人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