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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林书豪是哈佛史上最蠢的毕业生

www.creaders.net | 2012-07-20 18:59:17  福布斯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很抱歉起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但我难以找出其他结论。尽管我最近没有了解过哈佛大学的核心课程,但可以肯定数学、心理学和逻辑课较少,《大学营销法宝101》(Marketing 101)这门课程没开。不然如何解释该校最着名的篮球界校友林书豪作出如此自毁前程的举措?他曾在全球刮起一股“林旋风”,但现在却将其毁灭。

  本周,纽约尼克斯队决定放弃林书豪,让他加盟休斯顿火箭队,之后所有的分析几乎都集中于尼克斯队老板詹姆斯·多兰(James Dolan)。面对休斯敦火箭队提供的这份“前轻后重”的合同,他处于令人头疼的左右为难的境地,因为一旦予以匹配,将导致尼克斯队为得到林书豪三年的服务而实际支付5,000万美元。

  面对如此之小的样本(林书豪作为职业球员到目前为止只首发了25场比赛)和他现在的薪金,再加上未来他的合同可能发生的更多变数,你该如何评估林书豪的篮球和市场营销潜力?鉴于外界对多兰的评价,基本上可以用不合常理、记仇、偏执狂和愚蠢之类的词来形容(而且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是尼克斯队的球迷,所以我已经有所保留了),还有他糟糕的过往记录,可以预料他会遭到铺天盖地的批评。

  不过,在最后我更为关心的是林书豪的选择。至于多兰,无论他做些什么,都会继续富有和背负骂名。林书豪可能获得一份大合同,不过他也为哈佛商学院的校友们提供了一个完美的案例——因为忽视大局,导致自己损失了数百万美元的入账和巨大的影响力。

  回望过去,这位控球后卫在今年2月一举成名,引发了“林旋风”狂热,这无疑是本年度最佳的体育逸闻,而且它发生的地点在美国最大的舞台之一——麦迪逊广场花园。但是,NBA复杂的劳资规定迫使林书豪到处推销自己的球技,期望能与尼克斯队续签下一份收益最大化的合同。在最初,根据多份报道,他非常聪明,让火箭队在合同的头两年提供约500万美元年薪(无论哪支球队,也最多只能开出这样的条件),之后在第三年大幅提高至900万美元,球队拥有将合同期限延长一年的选择权。

  多个尼克斯队的消息渠道称,包括他们在拉斯维加斯马戏团赌场酒店(Circus Circus)像深夜醉汉一样熟练玩着扑克牌的教练,都宣称该球队将匹配该合同,而当时这也被认为是想当然的事情。全球性的市场营销机器应该留在全球性的市场营销中心,正如林书豪告诉《体育画报》(Sports Illustrated),这(留在纽约)一直是他的目标。

  而接下来的事情,正是林书豪悲剧性地搞砸的地方。在迟钝的尼克斯队摊牌后,林书豪和休斯顿火箭队同意为合同第三年增加500万美元保障性年薪——这真是一颗毒丸,因为根据NBA最新的惩罚性奢侈税规定,如果尼克斯队匹配这额外的500万美元,将要多付出约2,00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他们已经确定的 3,000万美元奢侈税。

  我理解火箭队这样做的原因。但是林书豪作为这份新合同的平等主体为何要作出如此选择?我只能猜到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在于锁定收入。根据修改后的报价,林书豪保证自己未来三年可以多拿500万美元。对于这位今年早些时候还只能在哥哥家里睡沙发的球员,这是不小的一笔钱。考虑到在那梦幻的25场比赛里他的表现可能大大超出自身实力,对于这种合理的担忧,选择确定的回报似乎有些道理。

  但为什么要采取这种对纽约非常具有惩罚性的方式呢?如果只是为了锁定收入,林书豪可以尝试在合同增加保证薪金的第四年(甚至第五年),年薪为900万美元,这样做能为他提供坚实的收入保证,同时又不会将尼克斯队推向财政悬崖。

  另一方面,迫使尼克斯队考虑终结林书豪在纽约的职业生涯,这不叫座“林旋风”,该叫做“林疯子”。即便林书豪的真实能力只有上赛季闪亮表现的八成,在尼克斯这支非常棒、话题非常多的球队,有可能为他带来数千万美元的代言费。不过正如明星代言合同代理公司总裁斯蒂夫·赫兹(Steve Herz)对我的同事汤姆·范·瑞博(Tom Van Riper)所言:“如果林书豪是在夏洛特山猫队,即便他带领球队取得了不错的战绩,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得。可口可乐是不会为此支付1,000万美元的。”

  如果在林书豪的名字前加上休斯顿火箭队,你就会明白他最新的现实情况了。他不再是世界媒体中心里一支备受关注的球队的“金童”,而是一个不知名城市里一支中下水平球队的中上水平球员。

  没错,姚明让火箭队在中国扬名。这也是我认为火箭队这个举措较为明智的原因。但是对林书豪来说,情况并不一样。

  另一个原因在于自负。如果你相信“林书豪身边的知情人士”所言,据说他对于尼克斯队没有积极主动与自己磋商感到不满(这忽略了一个事实,根据NBA的制度,如果他希望加薪,就需要让其他球队先开出条件来)。令事情更为复杂的是,当时林书豪发表了一条Twitter消息试图澄清,他说这类没有直接指名道姓的新闻“可能不是”真的——这种模煳的回应令人想起那句经典的名人致歉发言:“若对大家有所冒犯,我深感抱歉。”

  外界已经认定,他在尼克斯想要的是成为球队的核心,而不是与卡梅罗·安东尼及具有众多球星的尼克斯队的其他球员共享球权。

  即使这些方面的流言也会损害林书豪的品牌。人们不是因为他是明星球员才喜欢上他的。他们喜欢他是因为他是小人物、谦逊并且赢得了比赛。他刚刚作出的选择,加上他促发的这些情况,破坏了所有上述属性。

  昨天晚上,我在收看SportsCenter节目时,主持人宣布这些发展是“林旋风的正式终结”。但更准确地说,林书豪为了三年后的500万美元而放弃了这个称号——对于一个可能声名显赫的品牌,这是个非常愚蠢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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