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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单飞"半年 只有日本贊助商是赢家

www.creaders.net | 2015-06-17 15:17:23  大公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近日,林丹租借加盟青岛队,代表该队出战羽超联赛,结果却因为贊助商问题违反相关规定而无法登场。幸运的是,一些冲着林丹的金字招牌买票而来的球迷并未败兴而归:林丹很给球迷面子,在正式比赛结束后,与现场观众进行了短暂的打球互动,没有重演艾弗森来华时的一系列闹剧。

  这件事也让涉事双方都颇有微词,林丹发微博表示不满:“打国际比赛大家也都能协调,为什么来到中国联赛突然説不行。”青岛队主帅李衞国也表示:“从俱乐部角度来讲,希望在今后联赛中,无论是运动员转会、商业运作模式还是对俱乐部约束能够规范一些。”

  曾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律师张士忠説:“我个人觉得,如果林丹不参赛,联赛的商业价值会差很多,联赛贊助商利益同样受损。”可是羽超联赛方面就是宁可放弃预期中将有提升的商业价值和利益,死守相关规定,让人十分不解。

  从职业联赛的角度来看,羽超联赛坚持规定没错,青岛队方面和林丹都没做好接受这个规定的准备。这也是林丹自签约尤尼克斯以来,遭遇到的第三次重大挑战。

  最初签约尤尼克斯之时,林丹立刻被一些爱国青年们斥为“汉奸”和“民族败类”;后来因为与国家队贊助商(李宁)发生冲突,林丹又和李宁方面进行反覆“协调”,才不致双方撕破脸;接下来就是这次,羽超联赛的贊助商威克多根本没有和林丹“协调”的意思,导致林丹和羽超联赛不欢而散。

  与其他中国运动员相比,林丹是幸运的,因为他可以自主签约贊助商,获得高额经济回报。但他与其他运动员又并无本质区别:如果羽毛球国家队或者李宁方面不同意,林丹就挣不到这份钱;即使现在李宁“宽宏大量”允许林丹挣钱,也会在其它方面遭遇舆论和“有关部门”的压力。

  为了缓解舆论“汉奸”、“见利忘义”的指责,谢杏芳还曾在采访时为林丹辩护:“羽毛球运动员的收入很低,像那些巡迴赛,每站冠军大概1万多美金,而这里有60%要交给国家,40%给队员。林丹拿冠军也是最多的了,但收入也不多,他需要养家,也是生活所迫吧。”

  但遭遇“生活所迫”的显然不只有林丹一个人,即使是与举国体制无关的男篮运动员,也要面临这方面的困扰:近日,中国篮协发布通知,要求“球员以球队名义参加各类活动时,必须穿着和使用联赛贊助商装备”。

  这样的规定,一定让阿迪达斯羡慕嫉妒恨——因为觉得NBA方面对他们的回报太少,阿迪达斯已经放弃了同NBA的合作,放任死对头耐克和NBA联盟签下8年10亿美元的合约。

  CBA规定球员必须穿着贊助商品牌的球鞋,即使有可以不穿的球员,也必须要遮挡其他品牌的logo。阿迪达斯在NBA就没有这样的待遇,科比、詹姆斯可以尽情穿着自己的耐克球鞋登场亮相。

  今年1月7日正式签约尤尼克斯后,大家突然发现,除了尤尼克斯之外,涉事各方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林丹先是多了个“汉奸”帽子,随后又没办法出战羽超联赛;羽超联赛方面坚持规则,但却失去了一个能让品牌影响力上升的金字招牌;国家队方面虽然同意林丹“单飞”,也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李永波就曾强调:“林丹这种做法绝对是特例,但即便是特例也是有底线的。”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利益受损,再对比阿迪达斯和NBA方面不怎么愉快的合作,我们不得不佩服尤尼克斯:他们真的做了一笔稳赚不赔的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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