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约奥运赛事至今已经过半,美国的金牌数一直遥遥领先,这意味着国库收入又有一笔大进账。据估算,本届奥运摘5金1银的游泳名将,外号“飞鱼”菲尔普斯,要为这些奖牌缴纳5.5万美元的海外所得税。
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USOC)颁给奥运金、银与铜牌选手的奖金分别为2.5万、1.5万及1万美元,按美国法律规定,因为无论是职业还是非职业选手,这些奖金都被归为海外所得缴税。而且,除了现金奖金需要缴税外,奖牌本身也需要征税,不过并非想像中的那么多。
根据美国国税局(IRS)关于海外收入的相关规定,海外所得的税率从15%至39.6%不等,主要看收入的总额和扣除额的多少而有所不同。
若根据最高税率39.6%进行计算,每面金牌获得的奖金最多需要缴纳9900美元,银牌则是5940美元;铜牌为3960美元。作为运动员,无论是职业选手还是非职业选手,庞大的培训费用可能全部或部分扣除。
根据税务专家克雷斯蒂安(Blake Christian)估算,金牌的折算价值为600美元/个;银牌是300美元/个,而铜牌则犹如一文不值,不需要缴税。但如果这些金牌拿到公开市场去拍卖的话,可能价值会高达1万美元。不过这种可能性少只有少,因为运动员可能不太会把自己拼死拼活得来的金牌拿去卖掉,除非他们不小心弄丢了。
对于身价高达5500万美元的菲尔普斯来说,就算按照最高税率缴纳54,440美元的“奖牌税”似乎不是难事,但是对于美国法规让这些需要自掏腰包去培训的运动员还要为自己的奖牌缴纳“胜利税”似乎确实有点不近人情。
2012年,佛罗里达州参议员卢比奥(Marco Rubio)曾经倡议一项法案,让国会给奥运选手减税,但未能成功。今年以来,南达科他州参议员图恩(John Thune)和纽约参议员舒默(Chuck Schumer)提出类似的法案,已经于7月份在参议员通过。
舒默在上周的一份声明中说,奥运国手应专心“打破世界纪录”而非担心“荷包被打劫”(breaking world records, not breaking the bank),国家以征收“胜利税”迎接为国争光、辛苦奋战选手是不对的。